结婚给彩礼是不少地方依然维持的旧俗,如若夫妻离婚,该如何处置彩礼钱是不少离婚夫妻面对的问题。下面就具体为大伙解说离婚彩礼钱如何解决。
:结婚彩礼纠纷如何解决 离婚彩礼纠纷怎么办

1、彩礼返还的条件
若没结婚,可以需要退还。若已经结婚,彩礼一般不退还。
《婚姻法》讲解二第十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的;
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

2、离结婚以后彩礼能要回来吗
决定彩礼是不是返还,以当事人是不是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假如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所以,通常情况下,与领取结婚证的,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但以下两种状况除外: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的;
双方登记结结婚以后,假如一直没一同生活,也就没夫妻之间相互扶助、一同生活的历程,实质意义上真的的一同生活还没开始。
2、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
这是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我们的力量已没办法保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质量;相对困难因为给付彩礼导致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讲,变得困难了。司法讲解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p#副标题#e#

3、在彩礼返还案件中,不予返还的情形
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讲解对于彩礼返还的案件,并没出具专门的司法讲解。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当地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有关的经验,以指导建议的形式发布。总结如下:
1、第四条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该规定是严格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讲解,不再过多加以说明。
2、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一同生活,一方请求他们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该条规定又分为三种状况:
1、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状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中国传统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一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仪式结束后,一同生活,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给付彩礼的目的已经达成。在群众的观念中,已经视为已婚。依据风俗,所以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第二,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2、生育子女。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愈加结实,这也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假如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导致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样的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3、所同意的彩礼确已用于一同生活。第一需要确已用于一同生活,防止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第二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一同用,应是结婚以前财产。另,男方也有其结婚以前财产用于一同生活,都不可以用该项规定。应该注意的是,一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质支出,譬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一同经营投资等。#p#副标题#e#

4、在彩礼返还案件中,降低返还数额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是什么原因致使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依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原因,酌情降低,降低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该条规定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依据各地风俗习惯,婚约的解除若是给付彩礼的男方提出的,彩礼就不予返还或者降低返还额。由于婚约具备人身倚赖性与不能强制履行的特点,加上感情不可以用财产来衡量。第二,其他不少国家都规定了任意解除婚约,在肯定状况下要承担财产方面的责任,譬如美国法、日本法与国内台湾区域的法律等。3、降低返还彩礼的数额时,规定了一个比率,该比率既照顾到法官依据实质状况行使自由裁量权,又对自由裁量权作了适当的限制。
2、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一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他们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低于彩礼总额的30%;一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低于彩礼总额的50%;一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低于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是什么原因致使同居关系解除的与在一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降低5%至20%。之所以只规定了上限,给与法官肯定的自由裁量权,具体比率还是由法官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来酌定。
在国内的一些区域,在结婚时收取彩礼是一种风俗习惯。作为一种结婚以前财产,彩礼具备其特殊性。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破裂后,彩礼的归属总是也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