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晚婚晚育产假规定,2015年女职工晚婚晚育享受产假与男性2015年陪产假的天数是多少?各地的状况不同,每个单位的产假待遇规定也不同。下面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2015上海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2015上海晚婚晚育产假规定依据最新修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5年女职工产假为98天+晚育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最多产假可达158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产假增加30天。
4、什么是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结婚以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5、符合晚育条件,配偶享有三天的护理假。
依据《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2015上海晚婚晚育产假规定:女人
产前假2.5月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紧急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产前假。
产假98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假30天
在上海,女职工年满24周岁,首次生育,且生育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晚育假30天。晚育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哺乳假6.5月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干扰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

2015上海晚婚晚育产假规定:男士
晚育护理假3天
晚育女人的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薪资规定
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且参加综合保险交费的外来从业妇女,假如在单位工作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生育的,产假薪资由单位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支付;
在本市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规定的生育成本,由综合保险根据住院医疗支付待遇外,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女职工按《上海女职工劳动保护方法》享受产假,产假期间薪资不能低于其原薪资性收入。
女职工按《上海女职工劳动保护方法》享受两个半月产前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的,期间的薪资不能低于其原薪资性收入的80%。





